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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二职资助政策介绍

时间:2018年04月02日 09:13    来源:    作者:    阅读:

资助政策介绍

学生入读我校充分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及地方政府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是我校的责任和义务。

其中国家资助包含免学费、国家助学金资助;地方政府资助包含深圳户籍特困生学生服资助、广东省建档立卡生活费补助。

一、 免学费项目

           我校各专业学费一览

专业

学费(元/学期)

计算机网络技术

1700

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

1700

金融事务

1450

会计电算化

1450

会展服务与管理

1450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

1450

社区公共事务管理

1450

电子商务

1450

眼视光与配镜

1450

我校对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入学时直接免收学费(需在学校开展资助工作时间段内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免学费资助:

(1) 农村(含县镇)户籍学生;

(2) 城市涉农专业学生(我校无涉农专业);

(3) 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深圳市户籍学生;

(5) 符合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简称1+5文件”)政策的其他城市户籍学生(学生及家长在深居住证、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凭证、社保卡或营业执照、相关计生材料》)。

二、 国家助学金项目

我校对一、二年级就读的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我市紧缺专业学生(我校社区专业)提供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分两次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按一、二年级在校生的10%确定。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

(1) 紧缺专业学生(我校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专业);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 深圳户籍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

我校对本市户籍的特困生提供学生服费资助,按学年申请,一次性发放。龙岗区的资助标准为800/学年。

符合以下条件(同时符合)的学生可申请深圳户籍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

(1) 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2) 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四、 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生活补助

我校切实保障实施精准资助,落实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对持有《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简称“建档立卡簿”)的学生提供建档立卡生活费补助,标准为3000/学年,一学年一申请,一次性发放。

符合以下条件(同时符合)的学生可申请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生活补助:

(1) 持有《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简称“建档立卡簿”);

(2) 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另每年龙岗区团委帮困助弱资助、深圳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均按时宣传、按时申报、按时发放。我校坚持全面推进资助育人,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使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成为有用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