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立就业指导中心的文件
内容摘要
我校十分重视学生的职业指导和就业工作,成立了培训就业处,配备了一支专业化的就业、创业指导队伍,具体负责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就业观,具体落实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就业援助和就业跟踪等工作。确保了人员、办公室、设备、经费“四到位”。职业指导和就业指导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各项得力的措施指导开展就业工作。
深圳市龙岗区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关于成立深圳市龙岗区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和就业指导中心的通知
各职能科室、学校团委:
为了加强我校的就业指导工作,提高就业指导工作质量和水平,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和条件,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教育部《关于加强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龙岗区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和就业指导中心。
一、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刚
副组长:罗成、余军奇、杨宜春、胡定奇
成 员:李勇军、朱显贵、渠亚南、黄中文、方惠花、钟海松、张焱、吴彬城、李罗、江沛
二、就业指导工作职责
(一)就业指导工作领导职责:
1、组长:是学校就业指导工人的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学校就业指导工作,确定每年就业指导工作总原则;审定学校就业指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计划的实施。
2、副组长:是学校就业指导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就业指导工做,明确提出学校每年就业指导工作的思路。
3、成员:具体指导、检查学校就业指导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
(二)就业指导工作的职责
1、在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就业指导的方针政策。
2、负责制定关完善学校就业指导的规章制度、就业指导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
3、根据职业培养目标,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道德和法律等专业知识的就业指导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和职业观念,为学生根据社会需要及其身心特点就业、创业和升学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使其在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的同时得到发展。
4、完善以政府为指导、学校为基础的就业市场,做好“中职学校人才供需见面会”“各类招聘会”等各种形式的招聘活动。
5、主动开展对外联络,建立较为稳定的用人单位供需关系,并主动“请进来,走出去”,拓展就业新渠道。
6、负责对毕业生生源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毕业生生源情况;
7、负责毕业生推荐表的制作和就业协议的统一发放工作。
8、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9、负责学校网站中就业指导部分内容的完善和管理,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做好就业指导工作。
深圳市龙岗区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