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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7年08月17日 11:14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各中职学校: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赛项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精神,为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化教学水平,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决定举办2016年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6年7月11日至12日(星期一、二)8:30—18:30,比赛具体场次安排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职业技术学校(红荔西路景田南四街1号)。

三、比赛项目

(一)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设公共基础课程一组(德育);公共基础课程二组(英语);专业课程一组(土木水利类);专业课程二组(加工制造类);专业课程三组(交通运输类);专业课程四组(财经商贸类);专业课程五组(旅游服务类)共七个组别

(二)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除德育、英语外的其他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一组(轻纺食品类、信息技术类);专业课程二组(文化艺术类、体育与健身类)共三个组别。

(三)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设“配线子系统的设计、安装与检测”“多功能控制器的装配与维修”两个教学内容组。

四、赛项要求

(一)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合理、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环境,解决教学难点,突出教学重点,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完成教学任务的能力。教学设计应基于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遵循职业院校学生认知规律,科学、合理、巧妙地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在教师角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等方面有所创新,在课堂教学中应用效果突出。教学设计可针对1-2课时、一个教学单元或一个任务模块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

(二)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依据信息化教学设计,实施课堂教学,达成教学目标的能力。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的特点,创设学习的情境,优化教与学的过程。所选的教学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可以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内容,也可以是某个知识点或者技能点的学习(训练)内容,教学时长原则上控制在35-45分钟。

(三)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针对给定的教学内容进行信息化教学设计和完成规定操作的能力。参赛教师根据教学实际设定教学目标、创设学习的情境,完成信息化教学设计,并结合规定的设施设备完成实际操作,展现良好的实践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教学设计应已用于实际教学,效果突出。

五、比赛内容

1.参赛内容为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和大类专业基础课程的,应依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3号)或大类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8号)的教学要求,参照相关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和设计。

2.参赛内容为专业技能课内容的,应依据教育部已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的教学要求,参照相关课程“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和设计。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具体方案见附件。

六、比赛办法

(一)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采取先初评后现场决赛的方式进行。参赛教师录制不超过10分钟的视频(具体要求见附件),讲解信息化教学设计。经初评入围的作品,由参赛教师到现场按分组抽签顺序进行比赛,讲解教学设计10分钟,答辩5分钟,换场3分钟。

(二)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采取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主讲教师根据提交的教案实施课堂教学,录制课堂教学视频(具体要求见附件)。视频应保证视频音轨信号完整、连贯,清晰反映师生课堂教学情况,画面可在不同机位间切换,不允许另行剪辑。

(三)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采取先初评后现场决赛的方式进行,参赛教师录制不超过20分钟的视频(具体要求见附件),讲解信息化实训教学,完成规定的操作。经初评入围决赛的作品,由参赛教师到现场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讲解教学设计并完成现场操作20分钟,答辩5分钟,换场3分钟。

七、参赛办法及要求

1.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各队参赛教师须经本校教学大赛选拔产生。

2.各赛项均可以个人(在职教师)或教学团队(同一院校在职教师)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成员不超过3人,主讲教师为第一完成人;同一学校在同一赛项的同一组别中限报1件参赛作品,每位教师限报1件参赛作品。

3.已参加过往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并获得一、二等奖的作品不得参赛,2014年以来的一等奖作品第一完成人不得作为主讲人参赛。

4.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5.比赛采取匿名方式进行,禁止参赛教师进行学校和个人情况介绍。

6.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参赛作品,不得有课程(公共基础课程)或专业类(大类)的重复;

八、报名时间及要求

1.本届大赛的报名和电子版材料提交工作以参赛队为单位统一进行。

2.请各校指定专人负责大赛工作,于7月1日前填好“2016年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指定政务邮箱szjkyzyjy@sz.edu。过期报送视为放弃比赛。

3.各学校参赛队于2016年7月2日前,将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和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讲解视频、教案、说课稿发送到指定政务邮箱;于2016年9月5日前,将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参赛作品视频、教案发送到指定政务邮箱,并与大赛执委会工作人员电话确认(陈璐珊,82390161)。

4.各赛项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均须查杀病毒,以免影响比赛。

5.除报名表外,各赛项提交的参赛材料不得出现学校和参赛教师的任何信息。

九、奖项设置

大赛设单项奖和团体奖。单项奖按比赛项目分别设奖,一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0%,二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5%,三等奖占参赛总数的25%。团体奖设最佳组织奖四个,授予获奖作品最多的四所学校。

附件:

1.《2016年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报名表》

2.《2016年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内容》

3.《2016年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参赛视频制作要求》

4.《2016年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评分指标》

深圳市教育局

2016年6月14日

(联系人:冯迪新,联系电话:82003032)

(联系人:黄 粤,联系电话:2591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