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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二职专业负责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时间:2018年04月03日 08:06    来源:    作者:    阅读:

专业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是学校优质教育的支撑,是我校课程改革、专业发展和建设的领头羊,他们的专业水平决定着我们这所中等职业学校的未来,决定着学校办学质量的高度。专业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对于学校内求高质、外树形象意义深远。从今年开始,学校将坚持“面向全体,重点打造,培养青年,发展骨干,打造名师,服务教学”的工作思路,以“专题培训,课题加压,走出去,请进来”为举措,切实加强专业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和建设,以取得构建优质师资团队的目标,特此制定本培养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意见》,适应职业教育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的迫切需要,进一步突出教师队伍建设基础性先导性战略地位,系统设计、多措并举、创新机制、加大投入,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提升教师专业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完善教师培训体系为主要内容,提高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水平,为我校进一步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17-2019年,组织共计60名左右的专业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参加培养,重点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特别是实践教学课程设计开发能力;确保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在培养周期内有企业实践经历,提高教师的产业文化素养和专业技能水平;发挥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作用,用两年时间完成所在专业的人才培养标准、培养方案、核心课程开发和特色教材;继续完善适应教师专业化要求的培养体系,在2年的培养周期后,取得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的培养对象,学校给予奖励。

三、培养措施

专业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实行在职培养,一个培养周期为3年(2017年-2019年)。主要培养形式为:

(一)培训学习

学校每年组织专业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利用非工作时间集中培训4次以上,采取专家授课、专题讨论、经验交流等形式,组织学习和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方针政策,学习现代职业教育课程开发理论;研究分析现代工学结合方式、现代学徒制操作方式,研究分析当前职业教育工作实践当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讨专业建设发展的有效对策和可行措施;交流校企合作、中高职衔接、自主招生、专业建设等和职业教育发展密切相关的创新经验。

(二)课题研究

结合专业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工作实践,有目的、有计划、有侧重的开展课题研究。以课题研究的形式开展专业标准研究、精品课程开发研究、工学结合模式研究、专业规划与发展的研究、案例教学等,具体可参考附件中《龙岗二职专业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研究课题参考指南进行》申报。

培养周期结束前半年,学校将组织专家对专业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研究成果统一进行评审鉴定,分出等级,给予学分和奖励。对具有借鉴和示范作用的研究成果,除组织交流外,学校还将资助出版。

(三)考察交流

在培养周期内,学校将组织培养对象分批分期到职业教育发达地区、特色地区进行工作考察1-2此,观摩学习和借鉴其他学校的先进经验。

四、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委员长:赵刚

委员:余军奇、杨宜春、罗成、胡定奇

(二)学校设立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专项经费。教务处具体负责专业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培养,各专业部协助。

(三)每学年六月底前,学校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集中进行一次学年考核。考核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专业能力水平、工作业绩、课题研究进展和成果、参加培训的学习情况等。方式包括自我评价,同事评价,如实填写《龙岗二职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

(四)对于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培养实行学分制管理。二年共设80学分。培养周期结束,凡总学分在65分以上者(含65学分),经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和评定小组审定后,授予“龙岗二职学科带头人称号”和“龙岗二职骨干教师称号”,

(五)培养周期内,培养对象脱离一线教师工作岗位(任行政职务或不再教授所属学科课程)或凡有严重错误的,取消培养资格;培养期满达不到65学分的,取消评定资格。

五、培训的内容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以及客观需求,初步拟定以下选题作为培训主题:

1.教研组长和专业带头人综合工作能力提高培训

*现代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路径和办法,工学结合一体化课程开发方法和实施。

*教研组教研活动的内容和方法,观课、说课和评课,教研组长、专业负责人的心态调整,沟通和组织,教学危机管理等。

2.课程体系构建与校本课程开发实务能力培训

*课程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论证方法、组织模式、构建方法。

*有效课堂教学的要素分析,课堂有效教学组织和教学方法,职业能力本位的学习评价和考试方式。

*精品课程体系相关政策及文件的学习,精品课程构建的要素解构及注意事项。

3.“互联网+”下的教师专业化发展与微课(MOOC)制作实务培训

*新技术条件下教师角色的转换。

*在线课程、视频资源的制作以及信息化手段在教学当中的使用。

4.职业学校科研课题设计与论文写作培训

*职教科研论文投稿与写作实务,科研论文的意义、写作基本要求及应该注意的问题等。

5.校本教材的开发与构建

*校本教材开发的选题、编纂方式、注意事项等

6.经济新常态下的校企合作模式研究

*校企合作模式的创新与发展,工学结合的模式创新,实训、实习的内容创新和模式创新培训。

7.职业教育先进地区、先进学校的参观考察

 *综合性考察项目

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评选方案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设一支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教育观念新、改革意识强、师德高尚、学识渊博、教学水平高、实践能力过硬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发挥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夯实精品课程、重点专业建设和学校评估的基础,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提升学生对于课堂的满意度根据我校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评选的原因及背景

1.校级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选拔和培养,是促进我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我校专业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高专业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需要。我校作为一所新开办职校,教师团队成员多为应届毕业生和新进社会公招人员,教师队伍水平参差不齐,青年教师缺少授课指导和规范;经验丰富、教学能力水平突出的教师角色未能很好发挥传帮带的作用,校内缺少对于优秀教师成长的成长机制,职业发展动力不足。

2.校级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选拔和培养,是促进我校专业建设、课程开发、调动全体教师为专业发展贡献力量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由专业部长和科组长一人全面负责,既要思考专业发展、课程设置、组织竞赛等教学活动,又要负责对外联络、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等事务类工作。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评选有利于调动教师群中的精英群体积极参与专业建设,是促进教师在专业领域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发挥教学民主、提升教学教研决策科学性的重要保障措施。

3.发挥先锋和带头模范作用。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评选有利于发挥教师当中先进分子的先锋和模范作用,有利于把优秀教师的优秀经验传播出去,实现以点带面,共同成长的目的。

4.校级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选拔和培养,是加速我校重点专业建设,提升我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能力的需要。目前,我校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教师队伍总体来说,年青教师多,教学经验不够丰富,教学水平亟待提高。培养一批能起带头作用和示范作用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是我校目前十分紧迫的任务。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为了更好地构建教师的发展平台,坚持“教师为本,建筑平台,主动发展”的宗旨,建设以专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龙头的教科研队伍,实现名师兴校,科研强校的目标。

根据规范的选拔程序,逐步培养一批专业素质过硬、业务水平较高、教科研成果突出的校级拔尖人才,用1-2年的时间,通过系统的培养和历练,打造一批名副其实的专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带动我校各专业建设,努力打造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和优秀的教学团队,为打造更高一级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做好人才储备,为我校创建“省级示范校”和“国家级示范校”夯实基础。

四、评选办法

 (一)名额设置:在学校已经开设的专业中,每个专业专业带头人数占专业总人数30%,骨干教师占专业总人数30%;每个学科组学科带头人占学科总人数30%,骨干教师占30%。拥有行政岗位的教师不参与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可参评骨干教师。

 (二)评选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开选拔,宁缺毋滥。

(三)评选程序:

专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评选分阶段进行,首先进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评选,在确定专业(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人选之后进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评选。按照个人申请、专业部提名、学校评审、培养前公示的办法进行选拔。

1.个人申请。教师填写《龙岗二职专业(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评审表》递交相关材料至专业部。

2.专业部长根据本专业实际情况、未来专业发展方向、平时表现、过往成绩、工作能力等方面在深入讨论的基础上进行初步提名。

3.部长组织专业部会议,分专业进行讨论提名人选,专业内部投票过三分之二通过后,上报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候选人至教务处汇总;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部长自动为专业带头培养对象,学科组长自动为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候选人。

4.教务处汇总学专业(学科)带头人候选人名单交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学校正式认定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人选,并发放培养聘书。

在完成专业(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评选后进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评选。

1.个人申请。教师申请填写《龙岗二职骨干教师评审表》、随附相关材料交所在专业部。

2.专业部评议。部长作为召集人,分专业进行评议。部长、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参与评议,专业部根据专业发展要求,依据申请人工作业绩和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工作思路,遴选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并提出推荐意见,将申请人的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处。

4.教务处汇总学科带头候选人名单交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学校正式认定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人选。

(四)“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委员长:赵刚

委  员:余军奇、杨宜春、罗 成、胡定奇

五、评选条件

 (一)专业(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专业(学科)带头人是专业(学科)建设规划的核心参与者、重要工作的组织者、专业内涵发展的建设者,在学校教学部门的指导下,接受所在专业部的领导及工作安排,是专业内部重要工作项目的牵头人,能够带领教师在某一领域取得突破和进展,是部长得力的助手。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严谨治学,教书育人,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熟悉本专业(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能及时提出本专业(学科)的发展方向,具有规划本专业(学科)建设发展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凝聚力强,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具有奉献和创新精神,能够带领本专业(学科)成员做好专业(学科)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科技服务等工作。

4.具备“双师”素质,与本专业(学科)领域企业单位或教研部门联系紧密,具有与企业合作开展产学研的经验和能力。

5.专业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广,能熟练讲授本专业3门以上主干课程,或能够独立组织本学科的教学模式改革和课题研究。

6.服务本校2年及以上,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7.带领学生在各级各类技能大赛成绩优异;在各级各类教师竞赛当中成绩优异者。

 (二)骨干教师选拔条件。

骨干教师是在专业(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的教师。骨干教师接受所在专业部部长、学科组长和专业(学科)带头人的指导及工作安排。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并富有创新精神,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

3.事业心强,有责任感,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

4.专业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广,能熟练讲授本专业2门以上主干课程,或对教学模式有创新。

5.应具有“双师”素质。

6.有两年及以上教学经历。

7.指导学生参加市级、省级和国家级比赛,获得好的名次和荣誉者优先。

六、工作职责

  (一)专业(学科)带头人的工作职责

1.熟悉本专业(学科)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与社会、行业和企业紧密联系,组织专业(学科)调研与论证,编写专业调研报告,把握本专业(学科)教学实施的全过程,为专业建设、学科教学提供决策依据。

2.参与制定和实施本专业(学科)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本专业的建设和改革方案。

3.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模式改革,组织实施各项改革方案,不断提高专业(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4.研究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参与制定本专业(学科)课程建设目标及建设规划,并带领专业(学科)教师开发精品课程和校本课程。

5.积极探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协助学校做好本专业校内外实训基地的规划与建设。

6.熟悉中职教育学校评估指标体系和各层次要求,协助部长做好专业评估和学校评估一手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完成评估时所需报告的撰写工作。

7.在部长(组长)领导下,带领本专业师资队伍践行教师发展规划和兼职教师队伍的建设,努力提高专业教学团队的教学设计和实施能力,聘期内完成1-2名骨干教师的培养任务。

8.按照专业发展的任务分工,负责本专业(学科)教科研建设项目的申报,并组织教师团队完成科研项目。指导教师职称的评定和科研论文的发表。

9.认真参与完成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培训。

  (二)骨干教师的工作职责

1.熟悉本专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配合学校进行专业(学科)调研与论证,为专业(学科)建设提供依据,参与编写专业(学科)调研报告,参与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

2.参与完成部长、专业(学科)带头人安排的专业(学科)建设与改革工作任务。参与制定课程的建设与改革方案,承担编写课程的教学标准、课程大纲、教材等任务。

3.努力探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配套的实践工作。

4.积极配合部长和专业(学科)带头人的工作,参与开发校本教材和精品课程。

5.团队合作,协助完成专业评估和学校评估准备工作。

6.指导并带领学生参加本专业的市赛、省赛和国赛,争取获得好的名次和荣誉,达到以赛促教的目的。具体负责学生考证项目,制定考证方案,提高证书的对口率,逐年提高考证通过率。

7.在本专业学科带头人的指导下,积极发表论文,3年内完成中级职称评定。实施“师徒模式”,通过“传、帮、带”途径,在聘期内完成1-2名青年教师培养任务。

8.认真参与完成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相关培训。

七、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管理和考核

1.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周期为2年,培养结束,学校考察合格正式聘用为学校专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2.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由教务处、专业部或学科组双重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专业部或学科组负责。

3.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工作由教务部负责。第一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本人必须提出改进意见,工作任务延至第二年度合并考核;连续两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学校终止培养,停止享受相关待遇;对于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遴选。

4.聘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取消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格及相应待遇:

(1)出现教学事故。

(2)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不良纪录者。

(3)在指导学生实习、实训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者。

(4)受过纪律处分者。

(5) 学分不及格者

八、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待遇

1.学校发文公布,同时予以聘任并签订培养协议。

2.优先选派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加国内外培训进修、技术交流、学术会议、访问学者、专业调研等活动。

2.优先资助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各级教研、科研课题,支持参加学术团体的活动。

3.优先使用学校的教学科研设备和图书资料,积极创造条件对其科研成果进行交流、推广和推荐评奖。

4.优先推荐参加有关评优、评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专业技术岗位分级。

5.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作为分配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6.安排在教科研第一线重要岗位,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培养目标,落实培养举措。

7.学校党政领导对选拔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培养对象在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和学术方面进行重点培养,

九、关于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培养方案

详见《龙岗二职专业负责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方案》

十、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