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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二职教师外出培训制度

时间:2018年04月03日 08:18    来源:    作者:    阅读:

教师外出培训是提升教师素质的有效途径,随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启动,教师通过各种培训和学习掌握先进职业教育管理科学知识,通过专家讲座、学校考察、研讨交流、公开课等多种学习形式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和管理理论,提高实施教学改革的理论和水平。为了规范各科组和专业部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完善相关制度,维护教师研训机会的公正与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养教师,使教师培训规范化、制度化, 特制龙岗区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外出培训细则: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原则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有计划派出教师参加各类学习、研讨、培训。时间达到8天以上的培训,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期。遵循按需培训、学以致用、注重实效、多种形式并用的原则,派出培训、参赛、参会或学习的教师,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参加。

二、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的有关程序  

(一)通知:根据负责培训学习部门下发到学校文件,学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培训人员,人员未定的培训由各学部协同教务处推荐。  

(二)推荐:外派培训人员的选拔应根据培训内容与教师的专业特点综合考虑,遵循教师以培训学习专业对口和骨干教师为主、轮流外出的原则。参加培训学员推荐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推荐学习人员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学校发展、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原则。                            

(三)审批和请假: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由个人先向教务处领取《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登记表》并填写,并与学部自行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好请假手续,妥善安排好外出期间的教学和工作岗位事宜。若不再教务处填写登记表格和领取凭证的,费用不可报销。若因外出学习,本人没有安排好工作,导致的一切教学影响,由本人负责。  

(四)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的教师,由教务处进行登记,做到教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作为晋级、评优等活动的主要依据。  

三、外出培训、学习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一)凡外出学习、培训归来的教师,返校后必须在一周内将学习情况向分管领导口头汇报、对相关学科组或专业部提出可行性建议。培训学习满三天的将《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记录》证书复印件等书面材料交教务处,并登记备案,由教务处备案同时教务处出具可报销证明,办理报销手续。

(二)教务处要对教师的学习报告进行审阅、存档,并根据《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记录》和相关培训学时证明登记教师培训学时。

(三)教务处安排合适时间通过在专业部、学科组或学校汇报交流中上汇报课、做业务讲座或在学校网站发表学习报告等形式,向校内其他教师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

(四)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上交《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登记表》和学习报告体会等相关材料后,由教务处主管培训的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报销手续,由财务处负责复印差旅单和发票等凭证。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一)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行为。

(二)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三)外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教师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

(四)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耽误工作。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将按旷工处理。

(五)外出学习时,若凡缺勤达总课时数1/3以上者,考核不合格者,或者给培训学员通报的,学校不给予报销学习费用(以培训方反馈的信息为准)。

(六)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