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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二职听课评课制度

时间:2018年04月03日 08:24    来源:    作者:    阅读:

听课评课是学校教学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也是教学研究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通过听课评课活动,能直接了解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如何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如何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了解课堂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互相学习,博采众长,总结和推广教学成果。也可以发现教学中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改进,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益和质量。

为了促进学校课程实验工作的深入发展,提高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听课评课制度。

一、听课要求

(一)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0节,教师都要主动听课,分管校领导、、教务处正副主任、学部部长、学科组长及教龄未满3年的教师,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少于16课时。

(二)听课评课人员必须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虚心学习别人的优点和长处,互相切磋,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三)听课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课程标准,认真钻研教材,把握好教学目标、教材重难点,以及课堂教学常规,了解教学进度,了解上课教师和学生的情况。听课时要做好有关的记录,随时记下课堂教学中出现的亮点和不足,以便课后评课。

二、听课形式

听课形式可以灵活多样,主要有:

(一)单独听课

随堂听课或教师之间私自协商听课。

(二)集体听课

学校或各科组每学期举行新教师达标汇报课、3年以上教龄教师的示范课、研讨课等,组织全校或本科组、跨科组教师听课。

(三)跟班听课

对见习教师和青年教师(教龄在2年以内),各科组、专业部应安排或由新老师自行物色指导教师,进行跟班听课,以便全面系统地学习、掌握教学思想、方法和手段。

三、评课原则

(一)及时性原则

一般情况下,要做到当天听课当天评课。如果听课活动要持续几天,那么活动结束后,要在最短的工作时间内安排评课。

(二)参与性原则

参与评课的主题要多元化,谁听课谁就要评课,打破评课一言堂的局面。同时,要重视授课者的自我评价,提倡上课的学生参与评课。把评价过程看成是评价与评价对象协调、交往和发展的互动过程。

(三)科学性原则

课堂教学既是一个诸多要素组成的复杂系统,又是一个动态的生成过程。评课时要遵循其内在规律,对构成课堂教学的各种要素或课堂教学过程进行分析,务求评课全面、客观,又突出教学活动的主要特征。

(四)评课要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改进课堂教学为出发点,要尊重教师的个性差异和学生的学习实际,既要关注课堂教学的结果,也要关注教师的成长历程。特别是对有特色或有所创新并取得良好教学效果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应予以充分的肯定。评价内容应成为被评价者不断转变教学理念、改进教学方法、规范教学行为的参照物。

三、具体要求

(一)听课教师要提前进入课堂,不得迟到、早退,认真填写《听课记录》。
 (二)听课教师要对授课教师作出正确分析和评价,并及时向授课教师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
 (三)举行优质课、公开课和观摩课等集体听课后,要组织评议,认真研究,共同提高,并作好评课记录。